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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二十二章 孟月的撩拨?

第六百二十二章 孟月的撩拨? (第2/2页)

但她兴冲冲地走到房门时,又停住了,然后又气鼓鼓的折回来!
  
  这个年纪的女孩,面皮多薄啊,哪里吃得消和父母去聊开房的话题啊。
  
  “真是无语,在我房间里放这么多的这个东西,干嘛呀!”
  
  小鹿侦探猜测,应该是上次她拿耳机和一次性耳塞时,多想了。
  
  “唉,我那时候就不该手贱的。”她打开床头柜的抽屉,看着那还剩两枚的金色小盒子,在心中叹气。
  
  元气少女低头看着它们,突然眼睛一转,准备把新买的那盒偷偷放到月姐的房间去!
  
  “哼!我出门了再告诉她!”
  
  至于已拆封的这两枚嘛
  
  林鹿决定放自己的钱包和最常用的那个包包里好了。
  
  这些年,还是钱包这玩意儿被频繁使用的年代,但也已经来到了尾声。
  
  有些男人出门的时候,也会手上拿着个名牌钱包,仿佛是自己的潮流单品似的。
  
  不少喜欢随身携带计生用品的骚东西,就喜欢把它放到钱包里。
  
  久而久之,还演变出了一种说辞——这叫把钱套住!
  
  笑死,你们这是为了吉利吗?
  
  我都懒得戳穿你们!
  
  但随着这种说法在年轻人的圈子里广泛传播,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放在钱包里。
  
  做完这一切后,林鹿才在化妆镜前坐下,开始美美的给自己化妆。
  
  今天少女会画个全妆。
  
  在选口红的时候,她微微歪头想了几秒,选了一款不那么容易掉色的。
  
  哎呀,我们成年人约会,很费口红的!
  
  化好妆后,她还拿出了一瓶被程逐夸过的香水。
  
  没喷多,只在手腕上喷了一点,然后两只手腕轻轻摩挲了一下,接着把香水沾了一点点在耳后。
  
  “程逐不喜欢太浓的香水味。”
  
  “早点喷,这样和他见面的时候,气味就恰到好处咯~”
  
  林鹿在此刻起身,打开了自己的首饰柜。
  
  由于今天几乎是穿着一身黑,会有点素,所以她选了一条格拉芙的蝴蝶满钻项链作为点缀。
  
  食指上也配了一枚小众品牌宝诗龙的戒指。
  
  “全副武装”后,她看了一眼时间,也还早,她就开始玩起了手机。
  
  刷着刷着,笑点很低的林鹿在微博上刷到了一条段子,她第一时间就分享给了程逐。
  
  “哈哈哈,我看到了一条很好笑的段子,你在忙的话,你忙完再看,不然我怕笑死你!”
  
  “【我乖乖穿上了裙子,变成了乘乘。】”
  
  “哈哈哈哈哈!你肯定看得懂的,对不对,哈哈哈!”
  
  元气少女在打字的时候,脸上还浮现着笑容呢。
  
  殊不知程逐的笑点是比较高的。
  
  所以,他往往为了不扫女朋友的兴,会一边面无表情,一边快速打字: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”
  
  仿佛哈字只要够多,就是自己真笑了。
  
  但这会带来一个坏处。
  
  那就是林鹿会真觉得他也觉得搞笑。
  
  以至于她分享这种段子分享的越发频繁了。
  
  可狗男人对此倒是很有耐心,他丝毫不会嫌烦。
  
  因为以他对小鹿的了解,元气少女估计在打字时,都会被笑话给弄得人仰马翻。
  
  他光是脑补这个画面,就会觉得好笑。
  
  “又在傻乐呢?”程逐总会这般想着。
  
  由于程总正处在忙碌状态,他看到这几条微信时,已经是半小时后了。
  
  他回了一连串的哈哈哈。
  
  林鹿见他这么迟才回,也不会生气。
  
  相反,她只有满满的成就感。
  
  “哼,男人,又被我逗乐了吧!”
  
  “真羡慕你,能有这样一个满世界搜集段子,然后在你稍作休息的时候逗你玩儿的女朋友。”
  
  “程逐,你好有福气哟~”少女又开始在心中臭屁上了。
  
 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,程逐下班,然后驱车去接林鹿。
  
  林鹿家所在的小区,其实和柚茶所在的写字楼,与柚趣所在的写字楼,都挺远的。
  
  差不多都要近半个小时的车程。
  
  但他挺愿意去接小鹿的。
  
  因为每次她一从电梯口出来,一看到程逐停在不远处的车,就都是小跑着过来的。
  
  一只手抓着包包,一只手抓着手机,头发与围巾因跑动而飞扬。
  
  活力满满,美丽可爱。
  
  看着她那笑着跑过来的模样,程逐总会觉得自己的内心被小小地击中了一下。
  
  一上车,林鹿就问道:“出发出发!”
  
  “去哪吃啊你也不说,就出发出发。”程逐吐槽了一嘴。
  
  “哎呀我会开导航的。”林鹿用自己的手机打开导航,然后放到了手机支架上。
  
  做完这些后,她看了一眼开车的程逐,问道:“程逐,我们又三天没见了诶,你有没有想我呀?”
  
  “有的。”程逐扭头看了她一眼,笑着道。
  
  “那你具体说说怎么想的,我们过去要半小时,现在刚好有时间!”古灵精怪的少女冲他眨眨眼道。
  
  程逐的路虎驶离小区没多久后,林父就开着自己的宾利飞驰驶入了地下室。
  
  相对来说,不管是这一代的宾利飞驰,亦或者是后来有了钻石切割大灯的新款,都还是挺适合自驾的,因为它的后排空间其实一般般。
  
  回到家中后,林父还觉得家里挺冷清的。
  
  “儿子去外地读大学了,女儿今天出去吃饭了,老婆也不在家吃。”他心想。
  
  是的,去喝下午茶的孟月和小姐妹们聊嗨了,直接不回家吃饭了,三个贵妇打算晚上一起逛个街。
  
  这种活动,林父是不会参与的。
  
  这种年纪的女人一旦组队逛街,男人最好别去,会逛死的!
  
  百无聊赖的林父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,打算把身上的正装给换了。
  
  换完衣服后,他便走到床头柜旁,打开了抽屉,准备拿指甲钳。
  
  结果,抽屉一打开,他就看到了那熟悉的金色包装。
  
  夫妻二人一直用的就是这款。
  
  刹那间,这个中年男人就表情为之一变!
  
  他很确定,昨天抽屉里还没这玩意儿!
  
  ——哟!哟!哟~~~
  
  “她新买的?都已经准备好了?”
  
  “唉,看来是想了。”
  
  我的老婆,我了解!
  
  林父开始剪指甲,剪得比往日里更为细致。
  
  剪完后,他把指甲钳放了回去,假装自己并没有看到抽屉内的东西。
  
  但在下楼时,他觉得自己也要好好准备准备。
  
  人到中年不得已啊。
  
  他走进厨房,对家中的保姆道:“阿姨,海参煮两根。”
  
  哼哼,不来戳穿她,看她晚上会怎么故意撩拨我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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