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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5男人和书童

375男人和书童 (第2/2页)

在这个地方,你就是蹲在街边卖袜子,也可以养活自己。这里就好像是一个金矿,只要你足够努力,根本不存在淘不到金子的可能。
  
  就好像,在50年代的美国一样,只是刷盘子,开出租车,那也能风风光光——经济上行,风口浪尖之上,猪都可以飞起来。
  
  布纳斯就好像是这个世界的比尔特沃夫上城区,光鲜亮丽,几乎看不到任何污垢。
  
  随着整个城市的下水道系统完成了改造,这里的给排水系统可以说领先整个时代。这个城市太先进了,先进到已经让人无法理解的程度了。
  
  数不清的建筑师,艺术家,还有官员到这里来学习考察,这里随随便便的一栋建筑物的屋顶装饰,都有可能是一个伟大的当代艺术家创作的。
  
  虹吸效应几乎让布纳斯拉开了与这个世界的差距,甚至有一个王国的宰相亲自来参观了布纳斯之后,感慨着说道:“如果可以选择,让我和这里当一个交通局长交换位置,我都愿意。”
  
  走在这样的大街上,带着仆人的男子也被眼前的一切深深的折服,不由得感慨道:“建造这里的人,可以说是当世人杰了。他很有远见,又精于制造之学……很有本事。”
  
  他是真的佩服创造这里的那个人,因为在亲眼见证了这些奇迹之前,他根本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地方。
  
  曾经,他用了一年的时间,在大华帝国境内游历,又去了郑国,去了蜃国,阅读了几乎所有能找到的有关矮人的游记和历史。
  
  再后来,他还亲自随着船队前往了杨木王国,去看了松木王国和榆木王国,走访了无尽之海最南端,靠海盗横行起家的塔伦王国。
  
  坦白的说,他到过的所有地方,都没有给他带来如此巨大的震撼,所以他二十五岁停止了周游列国,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沉下心来做起了学问。
  
  跟在他身边的这个孩童,其实是他的书童,是他周游列国的时候捡来的小跟班。
  
  此时此刻,这个小跟班兴奋的承认了不虚此行:“看来那个跑船的,没骗我们呢。”
  
  这一次他们出来,其实也是一次偶然——当时两人因为穷的要活不起了,就一路混到郑国投奔一个故友。
  
  结果路上听说在无尽之海的东面,崛起了一个新的城市叫做布纳斯,所以他们就直接找那故友借了笔路费,跑来了布纳斯……
  
  “人家怎么会在这种事情上撒谎,何况又是我们自己去打听的,根本不是人家主动讲给我们听的。”男子一副无奈的模样,羊装恼怒呵斥了一下自己的书童。
  
  “哇!老……少爷!看,看那个!那个姐姐好漂亮啊!”看到迎面走来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姑娘,书童安静了几秒钟之后,又开始欢呼雀跃起来。
  
  说起来,走来的那个姑娘其实也算不得漂亮,只是被衣衫衬托的很有气质而已。
  
  要知道,在这个世界,这个时代,别的城市里走着的女人,那穿的都只能用谨慎保守来形容了。
  
  虽然不像阿拉伯世界的女人一样需要把脑袋整个裹起来,可身上绝对是遮挡的严严实实的。
  
  结果,在布纳斯,这样的装扮彻底被新式的裙装淘汰了——走在布纳斯的大街小巷,绝对有七十年代香港电影的味道了。
  
  至少在时尚这一块,唐陌确实拉高了这个世界的审美标准,这一点母庸置疑,而且已经被所有人承认。
  
  如果说,在军火还有其他产业上,还有一些质疑大唐集团的声音存在的话,那在时尚领域,唐陌已然封神。
  
  这个说法丝毫不夸张,没有经过唐陌,或者说大唐时尚认可的设计,那就只能被称为垃圾!你甚至都没地方告状或者哭嚎去,因为时尚的唯一标准,就是唐陌。
  
  男人看起来也是个好色之徒,听到自己的书童这么喊,果然就望了过去。
  
  见到被服装衬托的曲线优美,还露着膝盖小腿,皮肤白皙长相至少可以打七分的女孩与自己擦肩而过,他狠狠的欣赏了一番。
  
  不过,在女人走远之后,他回过头来,立刻就道貌岸然起来:“如此穿着,行于路上,竟然无泼皮无赖滋扰,无权贵仗势相欺,这里也确实有几分世外桃源的风貌了。”
  
  “少……老爷……我饿了。”被严令在美女面前要喊自己少爷,平日里要恭敬的称老爷的小书童,走着走着,捂住肚子,开口央求起来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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