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国小说

字:
关灯 护眼
帝国小说 > 大时代之巅 > 第1122章 魔改!魔改!

第1122章 魔改!魔改!

第1122章 魔改!魔改! (第1/2页)

本以为是随口唠的家常,可老张随口提出的“搜狐helo”,给周不器提供了一个新思路。
  
  彩虹helo的效果还是挺好的。
  
  一个多月前上线,根据目前的统计,通过彩虹helo端新增的用户量已经超过了400万,日活增加了100万。
  
  只要给彩虹helo留出足够长的时间,相信会有更多的51的用户通过这款产品,引入到自家的平台上来。
  
  只要彩虹helo不破坏原版helo的所有属性和功能,对产品稍作改动,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。哪怕哪一天彩虹helo真的增加的弹窗,会弹出51空间的地址和广告了,也是可以容忍的。
  
  51和紫微星并不存在强竞争关系。
  
  原版的helo很简洁,没有弹窗,给人以清爽、舒畅的使用体验。彩虹helo的设计就花样很多了,花样多了,必然就会导致产品复杂、运作不那么流畅,一旦增加了弹窗广告,说不定就会引起用户的反感。
  
  而这时,用户已经在彩虹helo上把好友关系搭建起来了,不想轻易地离开这款产品了。随着年龄的增加,慢慢的就会厌倦彩虹helo的复杂,就会投到helo的怀抱里。
  
  国内的市场很大,不可能只存在一款社交产品。
  
  就算十年后,有了qq和微信,一样也要有许多的小众的有趣的聊天软件,来满足一些用户的需求,陌陌、探探、密聊、soul、钉钉之类。哪怕是qq和微信,也分用户群,青少年更喜欢用qq,成熟的人都使用微信。
  
  根本原因就是人性的复杂和多元,他们有各种各样的审美喜好和产品需求。
  
  可是,探探、密聊、他趣、树洞、饭友等产品,用户数量太少。缺少一个庞大的用户基数做支撑,产品做得再好,功能再新颖有趣,也很难推广开。
  
  这就导致很多优秀的产品早早地就死掉了。
  
  随着彩虹helo的实验初见成效,以及老张随口提到的搜狐helo,一下让周不器就找到了一个新的方向。
  
  紫微星应该开放!
  
  要以更大的胸襟向市场开放!
  
  不仅可以允许彩虹helo存在,还可以面向更多的魔改版的helo开放!
  
  qq和微信都是封闭性很强的产品,是自己和自己玩。
  
  这显然不是紫微星的基因。
  
  可以最大程度地开放helo的api,让国内的创业团队都参与进来。只要不修改helo的底层,不侵害到紫微星的利益,那就应该允许随意的魔改。
  
  比如同城聊天,推出同城helo;
  
  比如匿名聊天,推出匿名helo;
  
  比如约会聊天,推出陌陌helo;
  
  比如婚恋聊天,推出相亲helo;
  
  比如阅后即焚聊天,推出秘聊helo。
  
  甚至可以和阿里合作,推出一版淘宝helo!
  
  阿里旗下有阿里旺旺,可这是一个专门针对淘宝交易的聊天软件,使用率很低,用户只有在网购时才会使用到。
  
  这就导致阿里旺旺的产品定位没有达到一开始的预期,无法产生旺旺为淘宝引流的效果,反而是淘宝为旺旺引流了。
  
  市场反应和设计理念完全反了。
  
  归根结底,还是阿里旺旺的用户基数太少了,网购频率也太低了。
  
  如果推出一款淘宝helo,这就不一样了。
  
  首先,淘宝helo可以和阿里旺旺打通。在网购交易的时候,阿里可以为淘宝helo提供跟旺旺一样的安全保护。
  
  其次,在快递运输时,用户也不需要登录旺旺来了解物流信息了,直接通过淘宝helo就可以,简单方便。
  
  第三,淘宝helo也可以正常地使用helo的所有功能。
  
  平时不购物的时候,用户可以通过淘宝helo自由地聊天、发短信、登录朋友网、使用金币钱包的功能。
  
  而淘宝helo本身的存在,就是为用户提了一个醒,暗示他们可以去网购。甚至淘宝helo可以弹窗,就像登录qq会弹出qq新闻那样。登录淘宝helo,可以弹出淘宝迷你页,就可以完成对淘宝的引流了。
  
  这样一来,紫微星可以借助其他公司的手,推出更多更有趣的魔改helo,把用户都锁定在helo中。
  
  其他公司也可以在相应的魔改helo中为自家的产品引流。
  
  也算是各取所需。
  
  现在国内的社交软件市场,qq还是牢牢的霸主之位,helo是国内第二,双方依旧存在着1000万日活的差距。
  
  行百里者半九十,最后这1000万日活,真是很难去完成数量上的补充,进而完成超越。
  
  有了这个新思路,机会是真的来了!
  
  
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黄昏分界 都市极品医神叶辰夏若雪 傅廷修孟宁 李辰安钟离若水 陆长生叶秋白 长夜君主 天人图谱 末日乐园 被退婚后,我诗仙的身份曝光了李辰安钟离若水 柯南里的捡尸人